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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4-17 17:34:00点击:1488
会的性质是从事家庭服务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科研人员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全省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具有社会专利权的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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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12 10:06:55点击:40
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以收集、整理、分析省内外行业发展动态;协调行业企业共同发展;为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家庭服务;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建言献策等为服务宗旨。会员单位享受的服务标准有六项:(一)为会员单位发放会员证,会员证是会员参加协会各类活动的资格证明;理事及以上单位如一次性缴满一届会费,协会将发放当届牌匾。(二)向主管单位反映会员合理诉求。(三)搭建会员沟通合作平台,促进行业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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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29 18:33:16点击: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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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29 18:32:03点击:255
(一)秘书长岗位职责1、在会长领导下,主持协会秘书处全面工作;2、认真执行协会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3、负责协会与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部门的协调工作;4、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5、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审议;6、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7、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批准。8、协调协会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9、提名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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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28 14:54:28点击:8
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员管理,维护会员权利,充分发挥协会会员作用,根据《民政部主管的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和《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会会员的入会条件、入会程序、会员权利、会员义务等,参照《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新入会会员单位经过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缴纳会费后即获得本会会员资格,享有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