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5〕366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2015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突出家庭服务业行业特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工作 企业可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展板,开展质量服务相关讲座,营造注重质量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结合行业情况,开展各领域各层次的相关讲座,强调“规范服务,提升技能”,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
三、开展服务人员质量测评活动 追踪服务人员工作质量,采取回访制度,汇总客户满意程度,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提高家庭服务企业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填写《福建省2015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填写统计表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联系人: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联系方式:0591-87713516
电子邮箱:fjjiaxie@163.com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63号(省妇联大院)
邮编:350003
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2015年8月31日
福建省2015年“质量月”活动口号.doc
福建省2015年“质量月”活动方案.doc
福建省2015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