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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1-11 15:21:09 来源: 作者: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点击:62
各会员单位、家政企业工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营造欢乐、祥和、温馨的节日氛围,根据省总工会《关于 2023 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以“走进千家万户,温暖万家灯火”为主题的 2023 年“两节”慰问环卫职工 送温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慰问名额...

各会员单位、家政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营造欢乐、祥和、温馨的节日氛围,根据省总工会《关于 2023 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以“走进千家万户,温暖万家灯火”为主题的 2023 年“两节”慰问环卫职工 送温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名额

慰问名额总数 200 名,符合《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10类(闽工 (2021) 130号)“一般性慰问对象”条件。慰问名单不得与地方工会“两节”慰问对象相重复。

 二、申报标准

(一)申报单位需成立企业工会或加入工会联合会且为省家庭服务业“掌上职工之家”平台注册单位,平台绑定人数不少于 5 人。

(二)每家会员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录入“掌上职工之家”职工数的 5%,其中:

1、绑定率 50%(含)以上的,申报上限15人;

2、绑定率 50%以下的,申报上限 5 人;

以上申报优先员工制会员单位,慰问金标准原则上1000元/人,特别困难职工,经企业工会认定并申报上级工会审核可适当增加补助金,上限不超过 2000 元/人。

三、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符合条件之一者即可)

(一)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 (领取失业保证金 24 个月内)、单亲、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较重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 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残疾、遭受重大疫情、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重大疾病界定范畴见附件1)。

(三)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

(四)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工(公) 死亡职工的家属。

(五)长期 (1年以上,下同) 在高(低)温、高空、毒有害等环境作业和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

(六)重大节假日、重大任务、重大灾害或重大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

(七) 因组织需要长期异地工作或者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于部职工。

(八) 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活动和重大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职工。

(九)见义勇为、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爱岗敬业等传递社会正能量的先模人物和优秀职工。

(十)受上级工会或同级党委政府委托的事项。

四、申报及慰问金拨付方式

各申报单位填写附件 2《常态化送温暖资金/物品发放凭证》,并由填报人通过福建省家庭服务业“掌上职工之家”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被慰问职工需注册并绑定省家协工联会掌上职工之家平台。扫描二维码关注“省家协工联会”公众号,点击职工之家,注册绑定。

2、填报人进入“省家协工联会掌上职工之家”首页一点击[关爱帮扶]模块一协助被慰问职工填写相关信息一点击提交审核。

3、附件2 盖章扫描后于步骤 2 页面上传。如企业申报人数大于等于2 名,仅需上传一次即可。

4、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直接拨付至困难职工个人账户。

五、相关要求

1、相关单位应指派一名负责人或系统管理员作为填报人填写线上申报系统。

2、填报单位应按程序规范填写被慰问职工相关信息对真实性负责,“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应仔细校对,不得有错漏。

3、请各会员单位于1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蔡文文13950226863(微信同号)

林青青18250196897(微信同号)


(责任编辑: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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