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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两会观察
时间:2020-07-29 13:47:15 来源: 作者: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点击:374
家庭服务两会观察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二孩时代及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人们对于家庭服务的要求越来越精细化,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因而越来越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大力发展养老、托幼服务,在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扶贫攻坚、家政行业提质扩容高质量发展方面全力以赴。本...

家庭服务两会观察

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二孩时代及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人们对于家庭服务的要求越来越精细化,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因而越来越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大力发展养老、托幼服务,在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扶贫攻坚、家政行业提质扩容高质量发展方面全力以赴。

本期《家庭服务》杂志小编梳理了今年两会代表们关于家庭服务行业的提案、议案,希望将代表们的心声清晰地呈现给行业同仁,为同仁们提供更多更好地发展思路。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妇联主席 贾玉英

建议合力推动现有政策尽快落实、落细、落地。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加强社会保障支持,扩大有效供给。加快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一套完整真实的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信用记录,让消费者能知情,服务可查询,对违规行为、诚信缺失行为联网记录,视情节做出震慑和惩戒。以强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素质为基础工作,培育扶持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等,促进“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这一工作目标落地见效。

把家政纳入国家职业规划,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推广“员工制”,提高职业化水平,引导社会群体转变择业观念。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艺术院院长 骆芃芃

家政服务业亟需职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家政服务员更需要加强职业教育。目前不少的家政公司实则是中介机构,对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培训往往不到位。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家政服务员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水准,让家政服务员这个职业得到社会的重视,得到人们的尊重,在社会这个系统当中,家政服务员和需要家政服务的家庭才能更好地良性互动,实现相互尊重。一方面要从提高基本国民素质上下功夫,提高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要规范家政服务业,切实保障家政服务员的切身利益。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开放大学校长 袁雯

建议让没有含金量的所谓“证书”自然消亡,要将好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可以用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激发家庭家政服务需求,比如对有居家养老、二孩照料等家政服务有刚需的家庭,其家政服务支出按一定标准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可行性开展调研,这可以激发更大家政服务需求的同时,也为居家养老、二孩政策更好落地创造条件。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家政实体产业,扶持规模企业。

制定家政服务细分标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服务水平。可以在政府主导下,由行业协会组织开发各类家政服务和工种的细分标准,通过政府补贴的从业人员培训,鼓励单一工种纵向深度培训,用标准指导培训,用标准客观呈现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卓长立


建议为进入家政行业工作的大中专学生每月提供稳岗补助,支持一到两年。可以参照扶贫过程中,为鼓励贫困地区人员外出就业,给予贫困人员每月一定数额就业稳岗补助的方式。以此为导向,吸引更多大中专学生走进家政行业。为在家政行业就业的大中专学生提供社会保险补贴,降低家政企业运营成本。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方式,组织有意愿从事家政工作的大中专学生,在有实力、培训系统完善的家政企业开展职业化培训,帮助学生更好地就业。 

全国政协委员 陈左宁

加强家政服务业职业规范化非常重要,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是多层次的,社会上就业人员的素质也是多层次的,家政服务人员技能规范不能“一刀切”。要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设置不同的职业门槛,进一步加强家政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及服务能力培训,提升家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前副主席 杨佳

推进家政服务专业化的十分重要,要重视对家政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可以利用网络培训的方式,强化从业人员专业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与技能。同时,推进家政服务品牌化、差异化发展,鼓励各地政府打造特色的家政品牌。

 全国政协委员、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招考中心主任 关芳芳

建议应当从宣传、政策、职业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四个方面给予关注与破解。

在宣传方面,通过大力宣传家政服务业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家政服务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在政策方面,制定出台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职业培训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训不同级别、档次的家政服务人员;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借力“互联网+”发展家政服务新业态,将家庭服务供给侧的专、兼职家政服务员,与需求侧有效整合、无缝匹配,并及时获得服务质量反馈,以保证接受服务家庭用上“放心牌”家政从业人员,有效促进和管理家政服务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 蔡细春

建议将家政服务职业化教育纳入政府和有关高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同时探索适合实际、形式多样的家政职业化教育方式。建议高校在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同时,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允许一定比例年龄在45岁以下有从事过家政服务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特别对贫困地区的考生,报考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 骆沙鸣

建议鼓励家政服务业连锁经营、抱团发展,制定全国统一的家政服务标准,积极培育本土家政服务企业品牌。应该建立健全家政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家政服务员跟踪评价制度和信用记录管理制度。要通过便捷的“健康码”互认等方法,加速推动农民工“点对点”返岗复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歌剧舞剧院副院长 徐丽桥

建议应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家政领域,促进形成规范的家政行业市场化薪酬体系、管理模式与社会保障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委、海南省委会主委 陈马林

建议在海南试点逐步放开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工作和培训,同时制定政策鼓励海南引进外国家政业培训国际标准和体系,提高我国家政业培训水平,推动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卢馨

建议养老服务要扩大覆盖面,完善筹资、护理、支付等制度,并引入专业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除了要规定养老服务员作为一个独立的职业工种,还应对未来养老护理员培养方向有所规划。可借鉴国外的激励措施,鼓励家属、亲人和邻居等非正式的护理者照顾,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津贴,以解决护理员暂时短缺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控股董事局主席 林腾蛟

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快养老产业立法。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以及养老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引导,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养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养老服务业打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同时,鼓励更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拓宽社会资本参与的渠道、领域,特别是加大对民营医护型养老机构的投入。给予高校更多招生和补助政策,如放开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地区限制、与扶贫扶智相结合,鼓励贫困地区相关人员报考、减免相关专业学生的学费、给予养老服务岗位从业人员相应补贴等,统筹解决医养专业人才匮乏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晓鹏

长期护理保险是解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护理难题的重要方式,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顶层设计,尽快建立统一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缓解养老难、养老贵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周燕芳

养老护理员可以借鉴专业人员职业体系制度,设立我国医养照护职业,并采取分层次培养、分层次使用政策,明确长期护理服务人员资质要求,让从事养老照护职业的人员获得职业上升通道、应有的薪酬待遇和社会尊重。

 全国人大代表、伊春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丰晓敏

建议加大对提供普惠性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的运营补贴,引导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作为一个合理选项。鼓励医院自建或转型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允许发展良好的公立医养结合机构申请政府投资或吸收社会资本以扩大经营。将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设纳入区域老龄发展规划、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高端养老和普惠养老比例,平衡好市场配置作用和政府兜底作用,对需要政府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项目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全国人大代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 张伟


建议建立行业规范和产业标准,进一步优化医养结合养老产业顶层设计,构建科学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议养老产业要问需于老,打造适宜养老产品,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李燕

建议拓宽养老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发展机制。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同时,运用新型互联网技术,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规定,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效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仓储科五金杂品管理组组长 郭红静

建议积极构建我国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各省市相关部门与养老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管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财政拨款;完善医养结合制度,促进政策落地,建立分级转诊的整合照料体系和服务绿色通道,建立老年健康评估系统和方法、“医养结合”监管机制、行业规范和服务评估机制,建立退出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唐山市民政事业中心主任、唐山市截瘫疗养院院长 杨震生建议将养老护理人员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政策范围,增强养老护工的职业吸引力。推动制定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政策,建立合理的职务晋升机制,为从业人员扩展职业规划空间。建议专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采用短视频等形式广泛普及养老护理常识,为社会储备一批掌握护理技能的非职业人才。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研究院7416厂航天发动机固体燃料药面整形组组长 徐立平

一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社区老人的养老需求,建立小型的面向社区的养老院,满足孤寡、失独、空巢等特殊老人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二是加大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和管理规范,建立此类外派护理人员的管理机构,明确护理人员资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收费等内容,确保此行业内的规范性。

三是尽快在全国各地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老年人护理支付能力,避免 “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南阳鼎泰高科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馨

打造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需加快培养职业化养老护理人员。一方面,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另一方面,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社会力量开办专门养老护理培训机构。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电气分厂继电班班长马晓红

将养老与“互联网+”相结合,已经成为完善养老服务的重要方式。应发挥政府养老服务的主导作用,将互联网作为推进养老工作的必备条件,把为老人开通互联网定位成一项公共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通市佰仁堂常青乐龄护理院院长助理 李楠楠

建议将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纳入卫生人才教育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相关专业,制定鼓励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的政策,吸收高学历的年轻优秀人才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 

全国政协常委、华润集团董事长 傅育宁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并把发展养老物业与旧城改造相结合,让养老机构能够以合理成本获得核心城区内适宜改造为康养用房的存量不动产;改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增加康养相关设备;降低商业建筑中康养项目的公共服务收费水平等。 

全国政协委员、新余市副市长 陈文华

要重视发挥家庭养老不可替代的作用,鼓励支持家庭成员参与养老护理知识技能的学习提升;探索构建养老护理志愿服务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工商联主席 刘劲松

一是加快出台更接地气的医养结合政策,推动医养一体化进程。

二是扩量机构养老基础设施供应,促进产业结构趋于合理。

三是建立培养机制,加强康养专业人才培养。

四是强化顶层设计,探索创新康养产业与商业保险体系有机结合。

 全国政协委员 印顺

构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以公益化为基础、市场化为辅助的智慧养老模式;加快建设统一的服务平台,畅通社区居家智慧养老产业链;完善智慧养老的法律法规,规范智慧养老建设;强化智能养老教育,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 丁磊

推动数字化养老,搭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数字化养老信息服务统一平台,借助大数据提供个性化“智慧养老”服务;发起“全民数字助老扶持计划”。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天津市委会主任委员 李文海

建议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关于居家养老的法律法规。由民政部牵头,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配合,搭建平台,利用现有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真实信息,运用“互联网+”技术,实行网格化管理,掌握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按照一定的辐射范围,建立养老服务驿站,严把准入关,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强化地方组织机构建设,充实管理队伍,发动居委会工作人员,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黄晓薇

一是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教育支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同时强化基层政府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务职能。

二是将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教育支持服务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采取专项财政经费支持、在中央彩票公益金中专项列支、政府购买服务等,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家庭教育支持经费保障机制。在目前实施的儿童教育、儿童营养保健、儿童保护等公共服务项目中,增加对3岁以下贫困、残疾等特殊困难婴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内容。

三是细化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标准、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健全注册、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等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等,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胡达古拉

建议在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把托幼事业发展规划进来,并在相关专项规划中作为重要章节,制定具体规划目标实施落实。一方面,要出台相关政策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元化供给婴幼儿照护服务;另一方面,重点把2~3岁幼儿托幼问题先解决,再逐步解决1~2岁幼儿托育问题。

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加强监管,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来源 家庭服务公众号 


(责任编辑: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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