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31岁的李根田躺在北京朝阳区垂杨柳医院的病床上,病历卡上记录着她的病况:多处肋骨骨折、肺挫伤,今年2月李才从河北邯郸农村来京打工。就在刚刚过去的“五一”长假里,
导读:31岁的李根田躺在北京朝阳区垂杨柳医院的病床上,病历卡上记录着她的病况:多处肋骨骨折、肺挫伤,今年2月李才从河北邯郸农村来京打工。就在刚刚过去的“五一”长假里,在初到某雇主家中做家政服务的十几小时后,李根田便从雇主家所在的五楼跳下……李称“跳楼”的原因是“不堪主人的打骂”。
谁来维护她们的权益?
北京打工妹之家“家政服务员权益座谈会”探讨维权之道
31岁的李根田躺在北京朝阳区垂杨柳医院的病床上,病历卡上记录着她的病况:多处肋骨骨折、肺挫伤,今年2月李才从河北邯郸农村来京打工。就在刚刚过去的“五一”长假里,在初到某雇主家中做家政服务的十几小时后,李根田便从雇主家所在的五楼跳下……李称“跳楼”的原因是“不堪主人的打骂”。
侵权案缘何屡见不鲜
像李根田的遭遇并不鲜见,就在5月17日“打工妹之家”举办的有关“家政服务员权益座谈会”上,与会的七家北京家政服务公司老总们表示,自己公司的家政服务员中都曾有过受雇主侵权的个案。据“打工妹之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在过去三年内其提供法律援助的25件案件中有四分之一是关于家政服务员权益受侵害的。
“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数据统计有多少家政服务员的权益曾经受到侵害,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对家政服务员的歧视现象在社会上普遍存在。”北京家政服务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大经对记者如是说。在今年年初,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所做的一组调查中,在关于“是否愿意与家政服务员同桌吃饭、为其支付医疗保险费用、给予每周休息一天”等问题上,有50%~80%被调查者表示反对。“在多数人的观念中,家政服务员不是一个专门的职业,只是临时应付,不得不请、不能不请而已,对于她们缺乏应有的尊重。”
“打工妹之家”法律顾问周万玲告诉记者,因为家政服务员多为外来务工人员,以女性居多,且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获得信息渠道不畅加上其工作的特殊性,在相对封闭的家庭环境中服务,雇主一般享有绝对的权力,这就容易造成家政服务员受侵犯案件的发生。“家政服务员被侵权案件主要表现为:未能按时拿到工资、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更有甚者是受到人身攻击性质的辱骂、殴打、性骚扰等等。”
“一件家政服务员‘受虐’案件的发生,往往影响一批家政服务员的选择,一个人退出家政市场,往往带动一个村子或者一个地区的人不再从事家政服务。如此下去,就会加剧目前已经存在的‘保姆荒’问题,让更多的人面临保姆供不应求的尴尬。”从事家政服务业已经二十余年的北京三八家政公司张先民经理深感忧虑。
“劣迹”雇主应有案可查
在李根田案件中,几家家政公司的老总才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原来曾经不同程度地受到过雇主的辱骂、殴打的贾牡丹、刘红梅、李根田她们的雇主都是住在朝阳区华威西里32楼的同一家人。“如果早在第一个家政服务员受到‘虐待’时就告知业内,那么后来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受害了。”张先民经理不无遗憾地说。记者了解,在不少家政公司的内部,都有一个“不受欢迎雇主名单”,只是这个名单只对内公开、对外则秘而不宣,这就造成了如果“有劣迹“的雇主换到另外家政公司寻求家政服务员时,其他家政公司则对其一无所知,毫无防范。北京安吉顺家政公司的刘清正经理告诉记者,在国外不少地方对于雇佣家政服务员的雇主自身经济情况、道德品质等情况都有“备案”,以供家政公司提供服务前查询,“这无异于为家政服务员在进入雇主家庭前设了一道‘安检’,益处多多,值得国内借鉴。”李大经副会长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北京家政服务协会正在考虑利用网络方式,将家政服务业内的“不受欢迎雇主名单”联网内部公示。
谁为保险买单
据李根田的表哥介绍,目前李根田医药费已经花去了一万多元,而这是她家里全部的积蓄,还需要手术治疗的她,已经停药两天了。对于李根田和其他的家政服务员,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当权益受到侵害诸如出现人身伤害和意外事故时,应该由谁来为她们负责,她们又怎样才能获得应有的赔偿呢?
“现在每年支出30到100元不等的参保费用,家政服务员在出现意外时,就可以得到3000元到1万元的保险赔偿”,李大经副会长介绍,一款面向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已经在去年上市,据了解,去年共有10家14名家政服务员获得了总价值1.6万元的赔偿。“购买商业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家政服务员的意外风险,同时规避家政公司及雇主的用工风险,但在谁为这份保险买单问题上,雇主、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员三方现在还争执不休,大部分的家政服务员也还未能参加这项保险。”#p#分页标题#e#
让维权有“据”可依
“家政服务员群体越来越庞大,家政服务员流动性很强,在目前家政服务业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规章制度下,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维护家政服务员权益的方式”,张蕴章律师对记者说,“现在,相当一部分家政服务员没有同家政公司或是雇主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这样,她们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合法的保护。而由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在出现意外事故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雇主与家政公司互相推诿,家政服务员往往陷入尴尬无奈的境地。“而如果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员就工作时间、最低工资待遇、保险等问题与雇主商议达成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就有‘据’可依了。”
“努力推动家政服务业管理制度的规范,完善有关的劳动保护法规,呼吁全社会对家政服务员的尊重和善待。”李大经副会长一语道出了行业协会、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员的共同心声。
(责任编辑: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